“美丽乡村”既要“美丽”,也要“乡村”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7-05-19 14:18:50
核心提示:  日前,福建省公布了一批美丽乡村建设的负面案例。在这些案例中,有的在乡村修建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形象工程。
  日前,福建省公布了一批美丽乡村建设的负面案例。在这些案例中,有的在乡村修建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形象工程”。有的照搬城市模式,脱离乡村实际种植园艺植物、硬化道路;有的甚至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这些负面案例并非个案、孤例,在不少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应该举一反三,引起警惕。

  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导者是来自城市、城镇的地方政府,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也往往来自于城市里的专家学者,他们很容易把城市思维带入乡村。但实际上,由于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方式、历史沿革、风俗习俗和思想观念等方面都存在重大差异,乡村和城市是异质程度很高的两种社会形态和文明形态。乡村建设要尊重乡村的本质属性,要遵从乡村社会的特有规律办事。如果美丽乡村建设变成一种来自城市的异质力量,按照城市、城镇的模式颠覆性地改变乡村的原有格局,最终建成的可能不是“美丽乡村”,而是“不乡不城”、也不美丽的城乡杂糅体。

  跟城市、城镇里的市区规划不同,“聚族而居”是乡村主要的居住形态。人们按照家庭、家族、宗族、姓氏为纽带形成居住群落,以此奠定乡村社会形态和生活方式的基础。在“聚族而居”的居住地选择方面,乡村地区很讲究“风水”。比如在南方的许多山区乡村,“背山面水”是房屋选址的基本“风水”原则。南方气候炎热、地气卑湿,在山脚地带或者山坡上建房,因地势较高,可得干燥高爽、日照充足和空气流通之利。临近水源,又便于村民日常生活起居的汲水炊饮。这种居住形态不但科学宜居,而且房屋错落在山水之间,与自然环境浑然一体,具有独特的美感。如果生搬硬套城市的居住模式,在平坦地带集中盖房、集中居住,那么就不但浪费了宝贵的平地资源,也违背了乡村社会的本质属性,进而破坏乡村独有的社会和文化生态,有违建设美丽乡村的初衷。

timg (6)

  怎样建设美丽乡村?这个问题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全国各地在摸索创新中,已经总结出来行之有效的“十大模式”。总体来说,都应该在尊重乡村原有格局的基础上,对乡村的自然生态、居住环境、生活条件进行优化美化,使之更加科学合理、优美整洁,使乡村焕发美丽新貌。

  当然,不同之中也有普遍规律。对于一些各地乡村都普遍面临的问题,应该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着重解决。生态环境、景观美感和社会治安,是各地在美丽乡村建设中都应该优先关注的重点内容。

  很多乡村早就不复天蓝云白、山青水绿的面貌了。乡村地区的环境污染,甚至比城市更加棘手。既有农业生产造成化肥、农药污染,也有生活垃圾、人畜粪便造成的污染。由于乡村缺乏环保配套设施,治理环境污染相当艰巨。

  最近二三十年,乡村地区修建了大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新式楼房,许多楼房的外墙没有任何粉刷装饰。这种杂乱无章的“裸房”已经构成严重的视觉污染。传统乡村民居格外注重美观,民居中普遍采用的白墙、黛瓦、飞檐,加上富有地域特色的建筑用材和房屋造型,与自然景物构成一幅美丽的图画。从宛如国画的传统民居,到现在遍地刺眼的“裸房”,这种美学传统的失落令人遗憾。传统民居注重艺术美感的优良传统,应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得到回归。

  乡村治安形势严峻也是近些年来的一个突出问题。这里既有监管部门力量薄弱的原因,也有家族势力、宗族势力的干扰,还因为乡村普遍缺乏组织化、社会化,“一盘散沙”的现状。管好乡村治安,除了要强化基层政权、打击乡匪村霸势力之外,还要重建乡村的社会生态,使乡村成为联系紧密、互动频繁、和谐有序的社会有机体,恢复社会治安的自治力量。

  美丽乡村建设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和复杂性。但只要不回避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在总结过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就一定能够走出更加富有成效的建设新路。(文章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本文标题: “美丽乡村”既要“美丽”,也要“乡村”

本文链接: https://www.gujianchina.cn/quote/show-381.html (转载时请保留)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之用。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400-115-2500),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关于本网站所有图片以及内容页面中的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公众号:"gujianchina",每日获得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项目策划
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网站XML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留言反馈 | 违规举报

(c)2016-2024 Gujian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_古建中国-文化建筑行业互联网创新平台 | 中国建筑 | 建筑材料 | 建筑设计 | 建筑施工 | 建筑人才 | 建筑培训 | 建筑文化 | 仿古建筑 | 古建筑 | 古建中国

版权所有:古建家园 浙ICP备16015840号-3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046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230902

Copyright©2016-2024 古建家园 All Rights Reserved

  • 项目工程

  • 数字建筑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