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沐清华小区三、四期工程监理

  • 悬赏城区域:江苏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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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7-11-15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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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城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沐清华小区三、四期工程监理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复﹝2015﹞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西路9号;
  2.2 工程规模:水沐清华小区的三、四期工程,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水沐清华三、四期工程的桩基、基坑支护、人防及地下车库、主体及安装、电梯、室内外装饰装修、消防通风、智能化、三网、配电房、室外雨污管网、景观绿化、市政道路、室外配电、亮化、大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室内外工程的监理。服务内容包含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经济成本控制、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 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930日历天(与三、四期小区全部工程施工工期同步);监理服务期包括图纸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 个月;
  2.5 监理合同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0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 合格;
  2.8 监理费支付:
  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
  (1)基础及地下工程(含桩基、基坑支护、人防及地下车库)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
  (2)所有楼栋主体结构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
  (3)所有楼栋分户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
  (4)全部装修工程完成、所有单体及室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
  (5)完成监理资料归档和工程备案手续后的3个月内付合同价的15%;同时退还监理人的履约担保;
  (6)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一月内付清余款(均不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须同时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至少包括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按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要求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为省监及以上执业资格;省外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配备监理员(提供有效证书)不少于6人,至少包括土建、安装、市政专业。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监项目(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在担任总监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本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配备应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 号文规定;
  3.10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由企业提供承诺);
  3.11非淮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到淮安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电话:0517--83662353)办理《非淮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且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等均须为《非淮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中已登记的人员,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提供《非淮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合格备案证明);
  3.12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企业2017 年1 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 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还需提供企业2017 年5 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3 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及投标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5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投标单位登录(电子交易登录入口)→建设工程,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入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支付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5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不接受现场报名。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投标备份光盘递交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四室;
  6.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本项目招标信息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5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海东路1号丰惠广场23楼
  邮    编:223001
  联 系 人: 周帆
  电    话: 0517-831861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1#楼B区1205室
  邮    编:223002
  联 系 人:巩迎新、 潘竹雯
  电    话:18805232513、15950372620、
传    真:0517-8375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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