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城区建设亮化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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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7-07-12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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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金湖县城区建设亮化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监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金湖县城区建设提升亮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投资复[2016]6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湖县城市亮化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湖县荷花广场(彩虹桥以西)、柳树湾湿地公园(起点公园-彩虹桥段对应沿河侧)、起点公园、衡阳路(荷花广场至工园路)、高速入口荷花雕塑。
 
  2.2工程规模:本工程总投资额约5000万元,对金湖县荷花广场(彩虹桥以西)、柳树湾湿地公园(起点公园-彩虹桥段对应沿河侧)、起点公园、衡阳路(荷花广场至工园路)、高速入口荷花雕塑主要道路和节点、道路两侧建筑物及游园广场夜景亮化.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项目,以及与本工程配套的设施等全范围施工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4监理服务期:预计80日(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及二年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45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8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监理费用的20%,完成工程量的80%时付监理费用的20%,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付监理费用的20%,第二年同期付监理费用的20%、第三年结清余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单位未在省市限制准入名单内或在限制准入名单当中,但在本项目开标之前已经解禁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需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须为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身份证、职称证、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2017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2名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申请人如实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2017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配备监理员2名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申请人如实提供监理员证、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2017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经在监工程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允许参加本项目监理投标及担任总监,并在同一设区市不超过二个项目担任总监职务。(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及符合本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
 
  3.10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3.1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身份证;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2017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1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申请人应尽可能的提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在备注上尽量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工程名称,该保证金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无法辨认导致评委判定为无效保证金的自行负责。若因申请人或银行问题造成保证金入帐迟缓,招标人概不负责)
 
  特别说明:
 
  1、以上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3、如资格审查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已过有效期但已办理过延续注册手续的,必须提供省级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予以证明,则该证书是继续有效的,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以上3.3、3.10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9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3.9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9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5、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请表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CA办理程序及资料:
 
  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2f107f17-bd55-4fd8-8fd5-fa653d627af8&CategoryNum=005002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6、特殊说明事项
 
  (1)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对中标候选单位及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查询,若查询发现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网址:“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5)根据金办函(2017)3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税收征管工作的函:中标人(承包人)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在我县成立的分公司)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该项目分公司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该项目分公司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无法以项目分公司缴纳税款的,中标人(承包人)需按规定预缴税款。本市范围其他县、区建筑企业在我县提供建筑服务的,必须在我县成立分公司,接受我县税务部门正常纳税户管理。未按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缴纳税款的,发包人按应缴税款在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减。
 
  4.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公开电子评标,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一、投标报价(69分)
 
  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以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2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注:1、有效投标文件是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项目监理机构(16分)
 
  1、总监(4分)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的(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得1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
 
  (2)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为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专业以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且注册在同一单位)
 
  (3)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
 
  (4)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10分)
 
  (1)、监理工程师配备1名。要求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为准,注册执业证书上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监理工程师以省建设厅颁发的考试合格证书为准,考试合格证书上所学专业须为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满足要求的得4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此项最多4分。
 
  (2)、安装工程监理工程师配备1名。要求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为准,注册执业证书上注册专业须为安装工程且所学专业须为水电或建筑电气,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省监理工程师以省建设厅颁发的考试合格证书为准,考试合格证书上所学专业须为水电或建筑电气)。满足要求的得3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此项最多3分。
 
  (3)、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得3分。
 
  3、监理员(2分)
 
  配备的监理员具备见证员的,有1个得0.5分。此项最高得2分。(监理员以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为准,见证员以省、市级住建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以上人员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需提供1有效资质证书或上岗证、2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3身份证、4职称证(除监理员)、5投标人为监理机构人员连续3个月及以上(2017年01月起)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原件,以上5项原件如有缺项,则不得分。项目监理机构提供的人员不得重复,也不得重复计分,但与资格审查中提供的人员可以重复。专业以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以所学专业为准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含双学历专业)。
 
  三、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电脑(打印机)、数码照相机、全站仪、水准仪、回弹仪、投影仪、塌落度桶、卷尺、游标卡尺、百格网、小锤(型号根据工程需要)、焊接检测尺、相位检测仪(电器)、激光测距仪器、接地电阻测试仪、螺旋测微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等与工程相关的必备检测设备。每个监理部还应配齐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图籍。满分8分,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以上设备清单及数量和承诺以上设备、检测仪器等用于本工程监理的承诺书,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标准规范等编制一份合理完整的针对本项目的监理方案,并经招标人认可。
 
  四、业绩(7分)
 
  (1)、投标企业业绩:投标企业自2012年7月12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亮化照明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缺一不可)。满足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自2012年7月12日以来担任总监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亮化照明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缺一不可,如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该项目是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必须提供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满足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注: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或者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工程项目,均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企业业绩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21日上午8:00-下午17:30。
 
  5.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叁佰零伍元,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上午9时30分00秒(本项目为苏建招【2016】260号文试点项目)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新金湖国际大厦金湖西路188号)三楼开标室。
 
  7、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告资源交易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金湖县城市亮化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湖县县城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852266540
 
  10、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衡阳路228号(金湖国际商务中心905)
 
  联系人:费工
 
  联系电话:0517-86965566
 
  11、监督电话:0517-86850578、0517-8698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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