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20170184)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2017]1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惠山区惠联垃圾热电厂厂区西南侧、锡玉路以南、规划风能路西侧及锡澄二路东区域(堰桥街道)
工程规模: 本工程用地面积91037m2,其中农用地面积82372m2。本次招标范围为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市政、环保工程的全方位、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计划监理期限:15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80万元
招标范围: 本工程用地面积91037m2,其中农用地面积82372m2。本次招标范围为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市政、环保工程的全方位、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所报备项目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
(2)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 9:00 时至2017年10月27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1月16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政和大道209号六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仓桥头88号
联 系 人:黄庆
电 话:159952502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联 系 人:戴建玉
电 话:0510-81892502
传 真:0510-81892580
电子邮件:2475181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