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路(天台山路~圩沟)绿化铺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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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7-10-25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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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城介绍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顺河街道办事处的扬子江路(天台山路~圩沟)绿化铺装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
  1.2工期:30日历天;
  1.3质量要求:合格;
  1.4投资总额:约80万元;
  1.5付款方式:a、本工程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款的50%;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且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支付至审计价款的80%;若验收过程中有部分苗木未成活的,暂扣该未成活苗木整项价款的2倍工程价款,待审计结束后按实际成活量予以返还并据实核算工程款。自初步验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且工程审计结束后、工程质量问题均处理完毕后付清。如管养期满(两年),但工程质量修复问题未解决,则管养期和管养考核工作同时整体顺延,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b、发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直接从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相应赔偿款及甲供材料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扬子江路(天台山路~圩沟)景观铺装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本项目管养期为两年。
  1.8本项目控制价为:794800.23元
  本项目发报价为:739164.21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省四号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材料。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17年1月至今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8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5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2017年10月31日下午17时30 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日14时30分;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顺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宿豫区
  联系人:周书记
  电话:13951361937
  招标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19号
  联系人:魏晓娜
  电话:0527-888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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