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百年广场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 悬赏城区域:江苏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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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7-10-27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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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百年广场景观绿化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5]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华瑞苏盛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格后审,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百年广场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工程(长安大道南侧、振兴路两侧段)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长安大道南侧、振兴路两侧段。
  2.2 本次招标工程规模:本项目绿化占地面积约为37000平方米,包括绿化、硬质、大型土方、景观构筑物、电气、给排水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内容施工。
  2.3 招标范围:灌云县百年广场景观绿化工程(长安大道南侧、振兴路两侧段)施工及养护阶段的工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60天(实际服务期与整个项目工期同步,直至整个项目交付使用)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4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少于2人(其中园林绿化相关专业1名,给排水专业1名);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有过类似监理工作经验或监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少于2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规定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3.10 其它要求:(1)、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及苏建招函〔2015〕16号精神:投标企业无不良行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投标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3)、投标单位应按照“连建管〔2011〕101号”文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在投标书中附相关人员证书。
  (4)、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总监1人、专业监理师2人、监理人员2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近三个月(2017.7-2017.9)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3.11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至低确定偏离基准价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一: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
  投标报价(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说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执行苏建招办【2016】3号文中的方式三。
  1、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低于基准价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正偏离扣分标准一般不低于负偏离扣分标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0月3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网址:http://www.lygztb.gov.cn/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06日15 时00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为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
  4、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5、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6、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7、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记录的承诺;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9、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与我中心开户行(中行)为同城同行以进账为准,进账相关证明票据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注: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付款方式
  第一次
  工程量(经招标人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量)完成一半
  付至合同总价20%
  第二次
  工程全部完工且初验合格
  付至合同总价60%
  第三次
  养护期满一年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付至合同总价80%
  最后付款
  两年养护期满后经验收合格
  结清余款(无息)
 
  9.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要求的金额一次性打足,到账金额多打、少打或不是一次性打足的视为废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路北侧    
电    话:    0518-88166203                                      
联 系 人:      孟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瑞苏盛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         韦工
       电    话:       1525254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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