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祖庵大殿——中国古代官方建筑标准的实例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20-04-10 11:09:08  来源:嵩山少林景区
核心提示:在河南省登封市少林寺主体建筑群——常住院西北2公里处,五乳峰下的山丘上,有一组古朴的建筑,名曰“初祖庵”。

  在河南省登封市少林寺主体建筑群——常住院西北2公里处,五乳峰下的山丘上,有一组古朴的建筑,名曰“初祖庵”。顾名思义,这一建筑群是为纪念禅宗初祖菩提达摩而建。相传达摩曾在嵩山西麓五乳峰一处石洞中面壁九年,钻研禅法,从而开创了中国禅宗。


  为纪念此事,特意建初祖庵于传说中达摩面壁之处,正如明代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的《初祖庵创建凉殿牌坊无量功德碑》所言,“此初祖庵者,我初祖面壁地也”,因此初祖庵也称“面壁庵”。不过,除此之外,初祖庵在中国建筑史上还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



  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一部具有跨时代意义的官修建筑图书由北宋政府正式刊行。这部书的名字是《营造法式》,作者是“基层出身”、宦海生涯十二载中供职北宋将作监一十三年的将作少监——李诫。


  这部书特殊在何处呢?它是中国第一部详细论述建筑工程做法的官方典籍,对于国家各个等级的建筑制度制定了严格的规范。《营造法式》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当时大兴土木之风,而各类建筑的建造,结构、用料、装饰都没有详细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巨大的浪费,更兼承办人往往奢华铺张,负责工程的大小官吏更是贪污成风,鉴于此,宋廷决定以官方著专书的形式,规范建筑制度,防范工程中的舞弊行为,这就是《营造法式》诞生的机缘。


  其实早在宋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年),王安石行新法,提出“凡一岁用度及郊祀大事,皆编著定式”,因此朝廷命相应部门编修各类“法式”,其中就有将作监负责建筑工程相关的《营造法式》。然而这部“法式”编撰质量不高,于是才有了李诫的奉旨重编。李诫在向朝廷进呈《营造法式》的劄子上就说“(旧法式)只是料状,别无变造用材制度,其间工料太宽,关防无术”,也就是说这部《法式》并不能解决管理的问题,“徒为空文,难以行用”;而新《法式》“考究经史群书,并勒人匠逐一讲说”,将理论与实践融合起来,于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成书,三年后正式刊行。



  《营造法式》刊行之后,其意义远不止于此。此书在中国建筑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乃后代建筑学者不可不读的一部著作。它上承此前尤其是隋唐建筑的精髓,精确反映了宋代建筑的样式,又深刻影响着后代建筑的形态。


  李诫的《营造法式》强调“有定法而无定式”,将具象的建筑结构“变造”为构件形制、组合规律、变化原则、技术加工要点等各个层面,使工匠在实践中可以“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把制度和灵活性巧妙地结合起来。书中提出的“材分”制度,类似于现代的“模数制”:按照建筑用材截面的大小,分为八等,所谓“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房屋之大小,因而用之”;再者“各依其材之广分为十五分,以十分为其厚。


  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皆以用材之分为制度焉”,也就是每一等“材”都是以高十五“分”、宽十“分”构成的。这样就实现了建筑材料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既便利了施工也便利了管理。类似于此,《营造法式》对斗拱、梁架,甚至彩画装饰都作了详细的规范。无怪建筑史大师梁思成先生将其称为中国建筑的一部“文法课本”。



  《营造法式》在刊行之后,有多种版本存世,不仅规范了宋代各类建筑的基本范式,更广泛传播到中华文化圈的外围,深刻影响了不少东亚地区早期建筑的式样。不过,宋时的建筑,留传至今的为数甚少,其中建造时间贴近于《营造法式》颁行年代、能够反映当时国家建筑规范者,更是可遇而不可求。幸运的是少林寺初祖庵,就恰好是这样一个完美的实物例证。


  初祖庵建筑群,虽历经修缮,但始终保持着宋代的原貌,南北中轴线上分布着山门、大殿和千佛阁三座建筑,两侧则有面壁亭、圣公圣母亭等。其中的大殿,建于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年代上仅仅晚于《营造法式》成书20余年。至今,初祖庵大殿是我国现存木结构建筑中与《营造法式》成书和颁行时间最为接近的;而从地域上讲,嵩山西麓的初祖庵大殿,也与当时北宋的政治中心开封关系最为密切。作为官方建筑标准的《营造法式》,其规定的建筑制度,深刻地反映在初祖庵大殿上,尤其是在木构、石雕方面的技术做法甚至可称孤例。可以说,初祖庵大殿是北宋木构建筑中,符合《营造法式》制度较多的独一无二的重要实物标本,具有无可替代的历史价值。


  初祖庵大殿,虽然经过历代多次修葺,但其主要结构都保持着最初符合《营造法式》制度的规格,而大殿的石外槽柱、石内柱、石群墙、神台四周的精致浮雕等,均为宋代原物。《营造法式》对于建筑的等级制度有着严格的规定,其中如初祖庵大殿这样属于“殿阁”一类,为最高等级,在书中规定的“八等材”中,可以使用最高两个等级的“材”。大殿面阔三间,其梁架结构、斗拱比例多与《营造法式》的“殿三间”建筑规范相一致。



  斗拱,是中国传统建筑中最为别具一格的结构设计,甚至可以称为中国古建筑的象征。《营造法式》中关于斗拱的规定,是全书极具代表性的部分,这也使得宋代建筑的斗拱具有十分鲜明的时代特色。初祖庵大殿的斗拱,就是《营造法式》制度规范的典型范例。书中称斗拱为“铺作”,根据其不同的安置位置,分为柱头铺作(柱头斗拱)、补间铺作(柱间斗拱)、转角铺作(转角斗拱)等类别。《营造法式》中有详细规定:“如柱头用圆斗,补间铺作用讹角斗。”


  这里说的这个“斗”又叫“栌斗”,指的是斗拱结构中最下层承重的部分,形状主要有方斗、圆斗、讹角斗等类别。其中,讹角斗的形状,介于方斗与圆斗之间,可以看作将方斗的四个角变成圆角之后的样子。《营造法式》规定的这一制度,就是说,建筑的斗拱栌斗部分,柱头斗拱使用的是圆斗、柱间斗拱使用的是讹角斗。这条规范,在初祖庵大殿表现得十分清晰,现在仍保存着圆栌斗、讹角斗搭配使用的始建结构特征,是现存遵循《营造法式》这一规范的唯一孤例。


  在斗拱如何分布排列方面,也是按《营造法式》“当心间用补间铺作两朵,次间及梢间各用一朵”来做的。此外,初祖庵大殿构架的做法和尺寸,诸多地方与《营造法式》相类,雕饰的题材选择,花纹的内容、形制、技艺,都忠实于《营造法式》。


  初祖庵依《营造法式》而建,反过来它又成为反映《营造法式》建筑制度的极其重要的实物见证。所以,初祖庵也正是宋代木结构建筑中的突出代表,是当时建筑造型设计和建筑技术的杰出范例与现存标本。少林寺初祖庵这一建筑,无论对于中国历史还是当代,意义都丝毫不逊于少林禅宗和少林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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