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选官制度与常见的官名释义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20-08-14 10:42:25  来源:古建家园  作者:花镀
核心提示:古代科举考试的意义不在于教育,而是通过科举考试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官吏。从古至今,选官用人是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不断探索和完善选才制度。下面我们先来看看古代各朝代的选官制度。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美好梦想。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一旦金榜题名,便可跻身官宦,光宗耀祖,福泽后代。


  古代科举考试的意义不在于教育,而是通过科举考试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官吏。从古至今,选官用人是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不断探索和完善选才制度。下面我们先来看看古代各朝代的选官制度。



古代各朝代的选官制度


  1.军功授爵制度


  在战国时的秦国,当时战国时期的国家,对官职的授予往往采用的是世袭制,就是父辈的爵位传给子嗣,这些继承了父辈爵位的人,不需要任何的努力就可以得到优厚的待遇,长此以往就造成了整个官僚系统的腐败,没有才能的人处于国家的领导地位,最终使得国家走向衰败。


  而当时的秦国看到了这一点,通过依靠在战争中所立军功的大小,授予相应的爵位和待遇,这样就积极的调动起人民的积极性,国家的生产力就得到了发展。而那些不能建功立业的贵族势力就慢慢的没落下去。


  2.察举制


  两汉即西汉和东汉,察举制度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自下而上的推举人才,即所谓的“乡举里选”,你所在在乡或者里,根据你的德行和才能,把你推举到政府里做官。


  第二种是自上而下的选拔人才,即所谓的“征辟”,“征辟”中又分为两种,如果是由皇上选拔人才,就叫做“征聘”,如果是公府、州郡选拔人才,就叫做“辟除”。


  3.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只从贵族中选拔人才,注重门第出身,后来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


  这样就完全阻断了社会阶级的流动,使得社会僵化,官僚体系趋于没落,这就为了后面的科举制度的发生,奠定了土壤。



  4.科举制


  从隋朝到清朝,维持了1300年的选官制度。这一制度使得社会各阶级流动,来自社会各阶层的优秀人才都被网罗进官僚系统,大大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加强了国家的统治力。


  另外一个层面也为众多的底层阶级提供了上升的通道,利于社会的稳定。当然科举制度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不断地完善和发展的。


  (1)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605年),始设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正式的形成。


  唐朝继承和完善了隋后的科举制度:李世民贞观时期,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期,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也就是说这时候开始考试选拔武官,也是这一时期皇帝通过殿试直接的参与到官员的选拔中。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



  (2)宋朝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考试开始分级,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其中省试由礼部管理,殿试成为定制,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


  建立了完善的弥封誊录制,其中弥封就是把考生的名字糊名,而誊录就是把派专人把考生的试卷重新誊抄一遍,防止改卷者识别考生字迹,这些方法的目的都是为了防止考试作弊,大大增加了考试的公平性。


  (3)到了明清时期科举制度开始走向没落,不仅没有成为选拔优秀官吏的有利工具,甚至成了人才选拔的障碍,只能挑选出一些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明朝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


  为控制士人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观点,称为“八股文”。20世纪初,封建科举制度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光绪31年(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沿用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


常见的官名释义


  皇帝:秦王嬴政统一六国之后,王绾、李斯等根据传说中的三皇的名称,上尊号为秦皇。嬴政决定兼采帝号,称为皇帝,意思是他的功德可以和“三皇五帝”相提并论。从此,历代封建君主都称皇帝,俗称皇上。


  太上皇:秦始皇尊称他的父亲庄襄王为太上皇;汉高祖刘邦尊称他的父亲太公为太上皇,也尊称为“上皇”。历代皇帝未死时即传位于太子,也就自称太上皇。


  驸马:驸马最早也只是一个官职,汉代武帝时设置驸马都尉,意思是掌副车之马,原为近侍官的一种,多由宗室及外戚、诸公主的子孙充任。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照例加此称号,简称为驸马,但并不是实际的官职,清代时则称为“额驸”。


  爵位:即爵称、爵号,士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


  宰相:封建时代对君主负责的人称为宰相,其位置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总理”或“首相”。宰是主持,相是辅助的意思。历代都另有正式的官名,其职权大小以及行驶权力的方式都有所不同。


  封建时代民间常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来描述宰相的地位,但一般的说,由于君主集权的加重,宰相的权力也随之而减轻,这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明朝。明代为了防止权臣篡位,废除丞相二以内阁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后来大学士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


  学士:在古代,学士不是指学位,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官名。魏晋时征文学之士,主管典礼、编纂、撰述等事物,通称学士。因所属机关不同,职权各异。宋代的观文殿、资政殿、端明殿学士与大学士是专门为那些需要礼遇的大臣或文学之士而设,全是虚衔。而明清两代的殿阁学士实际上掌握着宰相的职权,这是历代地位最高的“学士”了。


  博士:博士同样是官名。六国时诸子、诗赋、方技都设有博士,秦、汉两代都沿袭了这一官职。西汉时属太常,称太常博士,汉武帝建元五年设五经博士,晋代设国子博士,唐代有太学国子诸博士和律学博士、算学博士等,都为教授官,博士中不乏著名的文学家和学者,如唐代的韩愈就是货真价实的国子博士。



  太医:周官中设医师,主管医务政令。秦、汉两代设太医令丞。汉代初期属太常寺,后来改属少府。魏晋南北朝时相沿设置。隋代设置太医属,宋代改称太医局,元代又改为太医院,明清两代不变,其职责都没有大的变化。后世泛指皇帝的医生为太医或御医,把其“卫生部长”的职权反而忘记了。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


  太傅:古代“三公”之一。又指“东宫三师”之一,如贾谊曾先后任皇子长沙王、梁淮王的老师,故封为太傅。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曾国藩、曾国荃、左宗棠、李鸿章死后都被追赠太傅。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为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呼。如汉高祖以韩信为大将军,汉武帝以卫青为大将军。魏晋以后逐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清末汉人只有左宗棠、张之洞、袁世凯等短时间地任过军机大臣。


  军机章京:军机处的办事人员,军机大臣的属官,被称为“小军机”。


  御史:本为史官,秦以后设置御史大夫,职权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监都御史。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宋欧阳修曾任枢密副使。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劝皇帝、举荐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官典籍、历法、祭司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执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司马迁做过太史令。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韩愈曾先后任职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


  参军: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行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太守: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如范晔曾任宣城太守。


  都督: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相当于节度使或州郡刺史。


  巡抚:眀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扶台“抚军”。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


  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行政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侍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称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


  尚书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


  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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