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顺德府一带的学校建置兴废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7-07-07 14:18:47
核心提示:在明代,学校为科举而设,即为培养封建统治人才而设。按明制,所谓科举分四个阶级,即学校、科目、荐举、铨选。“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说得就是这四个阶级所给予士子的不同机会与待遇。

  在明代,学校为科举而设,即为培养封建统治人才而设。按明制,所谓科举分四个阶级,即学校、科目、荐举、铨选。“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说得就是这四个阶级所给予士子的不同机会与待遇。而生员进入学校,也就进人科举之途的第一阶级。


  府有府学,县有县学,是明代地方官办教育的基本体制。府、县学又称学宫。明顺德府学旧址在今邢台市政府所在地,邢台县学旧址在今襄都市场附近。二学各由以文庙和学宫为代表的两个建筑群组成。以明顺德府学为例,其东半部分有匾以“圣域”的仪门,楹匾题“德配天地”、“道冠古今”,后改为“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的坊表。进坊后依次为棂星门、泮池、泮池桥及桥北名曰“渊泉”、“活水”的二井亭、戟门、大成殿(即文庙)、名宦祠、乡贤祠、敬一亭、尊经阁等主建筑;西半部分有匾以“贤关”的仪门,楹匾题“删述六经”、“垂宪万世”,后改为“上律天时”、“下袭水土”的坊表、明伦堂、讲堂、启圣祠、教授宅、训导宅等主建筑。其中,启圣祠为隆庆元年(1567年)知府徐衍祚创建。此外,学宫之西建有龙冈书院,圣域门东南建有奎星楼和文昌祠。学宫的整个布局古朴幽雅,庄严肃穆。


  按照明制,顺德府学设教授一、训导四。顺德府辖各县学设教谕一、训导二(后改为一)。入学生员名额,宣德年间(1426-1436年)之前为府学四十人,县学二十人。宣德时增广为府学六十人,县学四十人。同时,允许某些学业优异的童生附学。学生的待遇,增广前之四十名为定额生员,每人每月由官府供米六斗,鱼肉有差,称为廪膳生。增广生、附学生均为自费生。取得廪膳生、增广生资格的办法为:自准增广学额之后,新人学者一律为附学生,然后岁科两试,以等第高者依次补充廪膳生、增广生。

  府、县学的课程,为礼、乐、射、御、书、数六经,由各生员选攻经,分科设教。学校的管理,统执行洪武十五年(1382年)颁布的《禁例十二条》,并按条镌立卧碑立于明伦堂之左,以示尊严。


  士子在进入府、县学之前,通谓之童生。童生除附学者外,都在各社学、义学和私塾接受教育,由提学官岁试合格后,方准正式晋人府、县学。入学生员和童生的考试时间为三岁两试。试毕分六等评判。中一等前列者,可依次补廪膳生、增广生空额如前述。此外,中、二等者为应乡试之当然人选,且给赏,中三等如常;四等挞责;五等则廪增递降一等,由附学生降为青衣;六等黜革继取。


  明顺德府的社学之设,始于洪武八年(1375年)。当时,朱元璋诏谕各地建立社学,“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并规定社学生须“兼读御制大诰及本朝律令”。弘治时,明王朝又申令“民间幼童十五岁以下者送社学读书,讲习冠婚丧祭之法”。万历时进一步规定,初入社学生年龄在八岁以下者,勿须先读《三字经》、《百家姓》及《千字文》。


  顺德府辖县所设社学,据嘉靖十五年《顺德府志》统计:邢台县32所,沙河县21所,南和县17所,平乡县13所,广宗县15所,巨鹿县17所,唐山县13所,内丘县18所,任县15所,九县共计163所。但在明代,各有兴废,情况不一,略如下述:


  万历十九年(1592年),邢台县知县朱诰曾在府城内设置社学五所,“一在东关,命曰居仁;一在西关,命曰由义;一在南关,命曰遵礼;一在北关,命曰养智;一在城中,命曰敦信”,并“选明句读而通礼节者各一人,俾为童子师。复出《朱子小学》置其中,为之正其句读,使即以为教”,为了提高这五所社学的教育质量,朱诰还随时“间到各社学考核之,或间以纸笔赏之,使知劝勉”。


  朱诰之用心,不可谓不良苦。但时至天启七年(1627年),顺德府司理方之翰遍寻这些社学旧址而不得,唯见知县葛映斗捐俸建于南、北二关的归斯、达才二学。方之翰为继续发展这里的教育事业,遂于东、西、南三瓮城移北门内重建四社学。李恒茂撰文记述当时情况说,朱诰原建社学“或变作桑田,或化为丘墟,或细商小贾列肆其下,颓坏不堪容足,鞠为茂草”。“然城中居民稠密,子弟殷繁,贫不能读者十每八九,塾于家者几何氏”。所以,方之翰才在署郡篆,通夥巷,修清风楼之后,又捐银150两,派给各社建立社学。新建的东瓮城学命名为朝羲,取“青阳布令,万物长养,迎淑气”之义;南瓮城学命名为文明,取“斯道中天,熏蒸变化,昭离治”之义;西瓮城学命名为紫霞,取“人杰地灵,移云献瑞,奋奎光”之义;北门内学命名为斗极,取“旋玑玉衡,微垣辐凑,仰宸居”之义。同时,他还将所查郭外隙田80亩分给四学,“以资灯火,以供馇鬻,庶教者不苦于糊口之策,则学者自不苦于束修之费”。


  正德十五年(1520年),南和县知县刘尚德倡建社学78所,“以经立会,会有长;以会隶籍,籍有稽;以籍定期,期有课”,管理有方。但到了嘉靖十五年(1536年),即时隔16年之后,南和县的社学只剩下了17所。


  儒学、社学之外,明顺德府还有书院、义学。如嘉靖十五年,知府高沼捐俸在府学之西所建龙冈书院(又名连城书院、国土书院)、唐山县的鲁斋许氏书味(又名资治书院)、内丘县的林公书院(又名处士庵)、威县的沼阳书院等。


  书院与官学一样,同为重要的教育组织。但书院教育侧重于自由研究学问,讲求身心修养,注重学生的自学与实践,一般由著名学者主持。当然,书院不可能完全摆脱官方的控制与影响,同样是士子科举的预备场所。


  所谓义学,即地方官绅捐资建置之学。邢台县始建于元代的羊范镇义学,即为延祐时富绅段祯购地十亩所建,“延师训子及村民后秀者”。段祯“仍播良田百亩供瞻”,规模相当之大。顺德府辖县均有义学之设,其中以平乡县为多,计有县署东、马庄、田禾村三所。义学的教育内容,完全同于社学。


  据嘉靖十五年《顺德府志》,顺德府儒学作为所辖九县的教育中心,因学术研究与教学之需,已有相当数量的藏书。这些藏书的主要来源有二,一为朝廷所赐,其中多为御纂、钦定或官刻正经、正史类;二为书院募集,即动员当地官员及本地在外做官者捐献之图书。此外,也有通过其他渠道募集而得或儒学组织人力物力自行缮抄者。这些书籍均藏于尊经阁萄内,供生员或当地学者借阅。来源:邢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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