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繁峙:有大量擅自改变文物使用性质的情况存在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7-08-28 09:12:42  来源:澎湃新闻网
核心提示:文物使用性质的变更需要经过报批,对于将文物原本的社会效益向单纯的经济效益转变,或者危及文物安全、不利于文物社会效益发挥的用途变更申请,文物部门是不会批准的。
  北京青年报8月14日刊发《对话原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大量擅自改变文物使用性质的情况都很恶劣》一文,孔繁峙在文章称,文物使用性质的变更需要经过报批,对于将文物原本的社会效益向单纯的经济效益转变,或者危及文物安全、不利于文物社会效益发挥的用途变更申请,文物部门是不会批准的。

  全文如下:

  北青报:此次国家文物局提出要重点查处“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用途的案件”,对此该如何理解?

  孔繁峙:这里面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文物用途的改变,二是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比如一个文物场所原来是做博物馆的,现在要把部分房间改为餐饮住宿等经营场所,这就改变了文物的用途和性质。文物使用性质的变更需要经过报批,对于将文物原本的社会效益向单纯的经济效益转变,或者危及文物安全、不利于文物社会效益发挥的用途变更申请,文物部门是不会批准的。所以有大量擅自改变文物使用性质的情况存在,这种一般都是很恶劣的。这次查的重点是“擅自”变更,如果是经过批准的不合理用途变更,那就是审批单位的问题了。

  北青报:哪些用途算是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合理使用?

  孔繁峙:文物保护单位如果可以延续原有功能的应该继续延续,比如四合院本身就是住人的,现在也可以继续住人,而寺庙佛寺活动的用途也可以继续,还有很多院落本来就是私人住宅现在还是住宅,这是可以的。但有一些文保单位比如故宫、王府,原来的功能没法延续,就应该用作文化活动场所,发挥社会教育功能,参观、旅游是其功能的合理扩展。

  北青报:北京存在大量文物单位被机关单位、企业、个人等占用的问题,这些是否属于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

  孔繁峙:由于历史原因,北京现在很多文保单位被机关单位使用,但是考虑到当时这些文保单位被占用在前,而被划为文物在后,而且目前还难以实现搬迁,所以对这种情况,只要对文物本身的利用不危及文物的安全,比如机关办公、学校使用等,都算作一种合理利用。考虑到现实情况,一般以是否危及文物安全作为是否合理利用的标准。一些文保单位变成了大杂院,危及文物安全就是不可以的。

  北青报:一般而言,专项整治行动是否会涉及溯及以往?

  孔繁峙:擅自改变文保单位用途的做法一般都是偷偷摸摸进行的,文物主管部门事先并不知道,因为如果按照法定程序报批,肯定会对这种行为进行纠正。所以基本上所有擅自改变文保单位用途都属于已经发生的行为,要一视同仁来解决。

  北青报:此前对于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用途有无规定?如果有为何还要开展专项整治?

  孔繁峙:《文物法》有一定的滞后性,里面涉及的很多内容是针对以前的情况。而专项整治是一段时间里开展的,更有时代性和针对性,也更具体。比如《文物法》中只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可以用作博物馆、保管所或参观游览场所,但并没有明确哪些用途是禁止的。而这次的专项整治行动就特别提出不能轻易改变文保单位的性质。
 

本文标题: 孔繁峙:有大量擅自改变文物使用性质的情况存在

本文链接: https://www.gujianchina.cn/news/show-2017.html (转载时请保留)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之用。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400-180-1090),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关于本网站所有图片以及内容页面中的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公众号:"gujianchina",每日获得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项目策划
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网站XML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留言反馈 | 违规举报

(c)2016-2024 Gujian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_古建中国-文化建筑行业互联网创新平台 | 中国建筑 | 建筑材料 | 建筑设计 | 建筑施工 | 建筑人才 | 建筑培训 | 建筑文化 | 仿古建筑 | 古建筑 | 古建中国

版权所有:古建家园 浙ICP备16015840号-3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046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230902

Copyright©2016-2024 古建家园 All Rights Reserved

  • 项目工程

  • 数字建筑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