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隆安寺:明朝寺庙建筑风格,寺内戏台可谓创举!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9-06-24 11:49:04  来源:古建家园  作者:金银错
核心提示:隆安寺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南里1号,是北京外城著名佛寺。隆安寺明景泰五年(1454)始建。万历三十七(1609),四川高僧翠林重修佛殿后堂3楹。

  隆安寺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南里1号,是北京外城著名佛寺。隆安寺明景泰五年(1454)始建。万历三十七(1609),四川高僧翠林重修佛殿后堂3楹。现今保存下来的形制,虽是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重修的,但仍然可以看到明朝寺庙建筑风格。


  清道光、咸丰年间,香火中断,庙宇沦为制造佛香的作坊和供达官贵人、富商大贾存放灵柩之地。寺的周围也变成了“丛葬之所”。1952年,该寺辟为崇文区隆安寺小学,后又易名白桥南里小学和东花市少年之家。1983年政府对隆安寺又进行修缮,1984年辟为崇文区青少年科技馆。1983年对寺庙后部的三层殿宇进行了修缮,寺址辟为崇文区青少年科技馆。1984年被列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北京隆安寺


  隆安寺坐北朝南,占地1万平方米,南北长160余米,东西宽60余米,整个建筑布局保存基本完好。前有歇山顶砖石仿木结构的山门,单拱券洞门上石额书“敕建隆安寺”。山门内左右有钟鼓楼(已毁)。主殿依次为天王殿、前殿、大雄宝殿和后殿--净土社。各大殿均为硬山绿琉璃瓦顶,气势雄伟,非一般寺庙可比。


  现存文物有石碑四方,时代最早的为明景泰五年碑,“隆安寺兴造记”,落款是“景泰五年岁次甲戌中秋既望”,记述创建隆安寺经过。其余几方均为历次重修碑记,其中一方落款是“大清咸丰捌年拾贰月初八日”。天王殿后院还有两棵500余年的古柏和两株北京罕见的揪树,为北京市重点保护文物。


  长元《宸垣识略》称:“隆安寺,土人相传唐刹,然景泰五年碑外,别无可证。惟殿前二柏树,大十余围,殆四五百年物,其为元刹无疑。”


  隆安寺明代多次重修。据清人袁桥撰《重修隆安寺碑文》记载:“隆安寺者,古梵宇也,尝读其断碣遗文,称为前朝创制,迹莫可稽,迨有明宣、景、万历间三次修建。”据《帝京景物略》一书记载,隆安寺在明英宗朱祁镇天顺(1457—1464)之后的百余年间逐渐荒废,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从四川来的高僧翠林有感于寺之破败,募集资金重修其殿堂。


北京隆安寺


  传说“翠林用铁索与韦驮共锁其项,在烈日下曝晒,韦陀神像汗出于面,珠珠下滴,落地化为金钱,于是殿佛得以更新”。一说四川高僧翠林重修佛殿后堂3楹。在前殿后建有北向戏台一座,系为佛徒们为“千盘会”举行法事唱戏敬佛而设。重修后,每年元旦香火极盛,寺内供佛果品可达千盘之多,称为“千盘会”,寺内的戏台,就是举行千盘会时唱戏敬佛用的。


  戏台北向,台基高0.74米,台高3.8米,台宽6.1米,戏台进深6.4米,台口两柱,台口有两柱,戏台三面敞开,均可观戏,戏台以勾连搭式与台后殿相连。这座戏台虽然简单,但是对于一般的寺院来说也可以算是创举了。


  崇祯元年(1628年),僧人大为在隆安寺净土社后新建一阁。明清嬗代之际,隆安寺逐渐荒废。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隆安寺遭遇火灾,殿宇付之一炬。而后寺中僧人募集资金,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重修寺院。隆安寺现存的主要建筑,就是这次重修时留下的。


北京隆安寺


  据考证,蒜市口十七间半房故居是曹雪芹从江南回京后第一个住宅,大致生活了十几年。也正是在这段时间,曹雪芹形成了对《红楼梦》的初步构思。《红楼梦》中的很多地名在广渠门附近都能找到,例如,书中提到的卧佛寺并不是西山卧佛寺,而是广渠门大街的卧佛寺,如今花市枣苑所在地,300年老枣树还活着。“铁槛寺停灵”故事中的铁槛寺,就是如今白桥南里的隆安寺,隆安寺并非是道光之后沦为“丧葬之所”,明朝时就是官宦人家停灵之地。


  古寺静静地隐于城南的一角,虽然不远处就是喧嚣的广渠门大街,但是在这里还能找到闹市里难得的幽静。


 

本文标题: 北京隆安寺:明朝寺庙建筑风格,寺内戏台可谓创举!

本文链接: https://www.gujianchina.cn/quote/show-4358.html (转载时请保留)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之用。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400-115-2500),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关于本网站所有图片以及内容页面中的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公众号:"gujianchina",每日获得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项目策划
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网站XML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留言反馈 | 违规举报

(c)2016-2024 Gujian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_古建中国-文化建筑行业互联网创新平台 | 中国建筑 | 建筑材料 | 建筑设计 | 建筑施工 | 建筑人才 | 建筑培训 | 建筑文化 | 仿古建筑 | 古建筑 | 古建中国

版权所有:古建家园 浙ICP备16015840号-3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046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230902

Copyright©2016-2024 古建家园 All Rights Reserved

  • 项目工程

  • 数字建筑

  • 广告服务